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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9章 陆小凤,把黑锅背好

    “听闻姑娘是酒神传人,不知老夫收藏的酒水,能否入姑娘法眼?”

    霍休很客气的给左诗倒了杯酒。

    他没有丝毫中原首富的架子,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,非常的真诚。

    哪怕用读心术去观察他的思维,最终也只能读出一个结论——真诚!

    霍休是个生意人,是除了商铺的利润,别的什么都不在乎的生意人。

    只要能给他带来利润,无论那个人是高是矮,是胖是瘦,是男是女,是佛是道,他都会有发自内心的真诚。

    左诗就属于这种人。

    陆小凤是霍休的酒友,可以在他比较郁闷的时候,发泄一些郁气,也可以参与某些算计,但多数情况下,只能带来情绪价值,不能带来直接收益。

    沈炼如果能给他开通行证,那就非常有价值,否则只是在讨好官差。

    忽略掉特殊的情况,只算平常状态下的价值,左诗才是最值钱的。

    因为她是酒神左伯颜的女儿。

    她精通左伯颜的酿酒技术。

    酒水能够带来非常庞大的利润。

    如果左诗愿意加入麾下,霍休绝不介意奉上高额薪水。

    霍休甚至后悔自己手慢了,如果当初是他救下左诗,现在怕是已经开了十几家大型酒厂,赚取巨量的金银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江湖人。

    江湖人永远离不开酒。

    酒,就是钱。

    这叫什么?

    学好数理化,穿越也不怕!

    诸天万界的第四天灾,沈炼身前的亿万前辈,都是靠着知识发家的。

    沈炼偶尔会觉得有些丢脸。

    自己没钱了只会去挖宝藏,比起利用自身的学识,自强不息的前辈们

    ——实在是太特么爽了!

    ——偷懒虽然偶尔有些愧疚,但躺下之后的日子,是真的很舒服啊!

    酿酒是非常讲究天赋的学科。

    既要懂得选材,还要能把控温度、测算时间,自身嗅觉、味觉,都必须非常灵敏,最好还有千杯不醉的胃。

    左诗并非嗜酒如命的性格,但年纪轻轻就能继承家族的酿酒术,天赋自然是顶尖,舌头尤其敏感灵活。

    拿起酒杯喝一口,便能说出酒水的产地、酿造方式、窖藏时间、适合什么样的人群、储存时有哪些失误。

    霍休甚至被激发出火气,拿出藏在房间最深处的,窖藏一百三十年,堪称是酒王的陈年佳酿、极品杜康。

    一般而言,酒越是窖藏越香醇,但储存过程中,如果储存不当,反而会散去酒水的香醇,失去醇厚本味。

    霍休这坛“酒王”便是如此。

    很香,但不够纯净。

    很浓,但不够绵长。

    喝下去的时候能够感觉到,这是绝品的佳酿,但却不是绝品的杜康。

    酒水到了喉咙的时候,能够感觉到香醇滋味,到了肚子里时,酒味就会散去六七成,没有回味无穷的感觉。

    左诗略有失望的说道:“这坛酒前一百年储存的很好,后三十年有两次储存不当,味道反而变得差了!”

    霍休闻言竖起大拇指:“不愧是酒神传人,果然技艺惊人,比我麾下那些自称大师的,强的实在太多。”

    认输的滋味当然不好。

    但如果认输能学到酿酒技艺,赚取丰厚的利润,那就是极大的享受。

    至少对霍休而言是享受。

    霍休享受一切能赚钱的事情。

    记下左诗说的储藏要点的同时,暗暗决定,回去之后,就把看守酒窖的那些人严厉处置,让他们记住教训!

    由于他们的储存不当,不仅让自己丢了老脸,还让自己亏了大钱。

    丢脸无所谓。

    亏钱是万万不允许的!

    霍大老板从来不做亏钱的生意。

    一桩生意,如果能够让霍休提前付出巨量成本,肯定会有百倍利益。

    这种事情,霍休做过很多次。

    无数次的“百倍利益”,让霍休成为中原的首富,并组建了青衣楼,麾下成员高达万人,妥妥的黑道豪雄。

    霍休的钱,就算每日花天酒地、吃喝玩乐,也足够他花销十辈子。

    甚至,以商铺的赚钱速度,只要不出现特殊的意外,十辈子之后,他的钱可能会更多,很“难”败光家产。

    更别说霍休不赌钱、不好女色、不好口腹之欲、不喜豪宅香车,除了非常喜欢喝酒,没有任何奢侈的享受。

    以他的家产,就算整天喝,日日喝,夜夜喝,醉死在酒缸里,花销也只是九牛一毛,两三天就能够赚回来。

    拥有这么多的金钱,按理说霍休应该退休享受人生,不要再瞎折腾。

    霍休却不这么认为。

    这个看起来很豪爽的霍大老板,嘴上说着对钱没兴趣,实际上正在策划一本万利的生意,要狠狠地捞一笔。

    霍休本名叫做“上官木”,是边远小国金鹏王国的旧臣。

    金鹏王国国小民弱,但由于内部盛产金沙和白垩,因此极为富庶,靠着对周围强国上贡,得以维持生存。

    怎奈数十年前,中原大乱,群雄打的血流成河,哪有心思管金鹏国?

    不去抢钱就算是厚道了!

    四十多年前,金鹏国遇到了不厚道的强敌,人家不要细水长流,就是要杀鸡取卵,大军进攻,覆灭金鹏国。

    金鹏国王自知绝无胜算,让四个顾命大臣带着小王子逃到中原,趁着中原大乱的时机,或许可以东山再起。

    金鹏国国库的珍宝,被老国王平均分成四份,四个顾命大臣各一份。

    按照国王的想法,就算有人会在中途背叛王子,至少还有回旋余地。

    国王小看了顾命大臣。

    国王高看了自家儿子。

    四人分别是:

    国舅上官瑾,一直跟随小王子;

    大将军严独鹤,改名独孤一鹤,加入峨眉派,成为峨眉道宗掌门。

    大内总管阎立本,改名阎铁珊,中原最豪奢的珠宝商,身家巨富。

    户部尚书上官木,改名霍休,青衣楼楼主,中原首富,武功奇绝。

    峨眉掌门,珠宝豪商,中原首富。

    这三个身份,说明三人在武功和经营方面,具有非常强的能力,如果三人联手辅助小王子,定能建功立业。

    他们为何没能建功立业呢?

    因为复国要吃很多的苦,看看慕容复就明白了,那种滋味非常难熬。

    到了中原,看到中原花花世界,想想复国腥风血雨,再加上群雄纷争,流血漂橹,直接吓破小王子的胆子。

    小王子当即拍板,除了国舅之外,你们都给我躲远点,你们手中的钱我全都不要了,算作给你们的辛苦费。

    话说的好听,但花钱的人,永远不知赚钱的辛苦,小王子花天酒地,钱财有出无进,最终成功把家产败光。

    习惯花天酒地、大手大脚,怎么可能忍受清苦?过不了苦日子,那就只能厚着面皮,找曾经的老臣们要钱。

    严独鹤和阎立本是外人,最佳人选自然是富可敌国的皇室亲眷霍休。

    霍休给了一次、两次、三次……

    次数多了之后,这只貔貅终归还是忍无可忍,弄死小王子、上官瑾,并且设定好了计划,弄死两位老兄弟。

    一方面夺取两人的财宝。

    一方面清除自己的过去。

    霍休不会亲自去执行任务,他觉得那样做很像莽夫,一点也不优雅。

    他选择借刀杀人。

    那把刀名叫——陆小凤!

    他和陆小凤结交这么多年,花了这么多钱,送去那么多酒,不就是为了有朝一日,能够借陆小凤的刀么?

    虽说半途出现波澜,莫名其妙蹦出来一个沈炼,但似乎更加的圆满。

    若是能把沈炼算计进去,或者借某些人的刀,把沈炼搞死,然后把左诗招揽入麾下,又是一条广阔的财源。

    不不不!

    让青衣楼活捉沈炼,以此把沈玉门钓出来,虽然没有实质证据,但霍休有种感觉,连城宝藏在沈玉门手中。

    梁元帝宝藏的金银珠宝,比金鹏国的国库只多不少,不用分成四份,没有胡乱花销,该是何等丰厚的资产?

    至于沈家兄弟背后的势力……

    这里不是有最好的背锅侠么?

    如果计划能够成功,就算把整个青衣楼舍弃掉,那也是非常值得的。

    青衣楼主陆小凤?

    美滴很!

    美滴很啊!

    想到此处,霍休非常热情的给陆小凤倒了杯酒,好朋友,这些黑锅千万要撑住啊,伱死了我会给你烧香的!

    不仅给你烧香,还会给你烧三千个纸糊的美人,让你做鬼也风流!

    四人兴致勃勃的喝酒,只不过心中想法各不相同,无论心思是否相同,酒水的香醇味道,总是那么的浑厚。

    整个房间都充满酒香气。

    左诗甚至展示了调酒的技巧,把不同的美酒按照比例混合在一起,变为崭新的美酒,让陆小凤高呼女酒神。

    酒香气非常浓郁。

    花香和体香更加浓郁。

    微风吹拂,仙乐飘荡。

    本来充满酒气的屋子,忽然变得充满了香气,比花香更香的香气。

    从风中吹来,随着乐声传来,不足盏茶时间,天地间仿佛都已充满着这种奇妙的香气,让人深深为之沉醉。

    各式各样的鲜花从窗外飘来,然后再轻轻地飘落在地上,仿佛铺起了一张用鲜花织成的毯子,直铺到门外。

    一个绝色佳人缓缓从门外走来。

    她身上穿着件纯黑的柔软丝袍,长长地拖在地上,拖在鲜花上。

    没有别的装饰,也没有别的颜色。

    她就这样静静站在鲜花上,五彩缤纷的花朵,竟似忽然失去颜色。

    少女深情的凝视着陆小凤,眸子清澈得就像花瓣上的晨露,她的声音轻柔得像风,吹皱远山池水的春风。

    她的微笑却是神秘的,神秘得仿佛静夜里悠远绵长的笛声,飘飘渺渺,如梦似幻,令人永远也无法捉摸。

    上官丹凤!

    金鹏国小王子的女儿。

    不对!

    用他们的话说,那叫做:

    ——大金鹏王,金鹏公主!

    呃……沈炼总觉得,如果没有那三个外臣,仅凭小王子手中的力量,比起姑苏慕容氏,也差了五六栋豪宅。

    慕容氏至少武力值颇为不俗,四个家臣忠心耿耿,且没有财政危机。

    一个眼睛很大,样子很乖,表情很可爱的小姑娘,乖巧的站在黑衣少女的身后,大眼睛里满是活泼和好奇。

    上官雪儿。

    上官瑾的孙女。

    上官丹凤的表妹。

    一个由于太过机灵,被某些人误以为幕后黑手、青龙舵主的小姑娘。

    沈炼觉得应该不太可能。

    这小丫头颇有几分心机,但绝不是布局千里的智者,应该类似于阿紫,没有心机活不下去,不得不有心机。

    柳余恨,萧秋雨,独孤方,三人无需任何语言暗示,主动进入木屋。

    正要动手把整座木屋拆掉,沈炼忽然伸手拦住了他们:“打砸是严重违背律法的行为,你们三个想坐牢?”

    上官雪儿蹦蹦跳跳的走了过来,瞪大眼睛看向沈炼:“我记得,如果及时送上补偿,那就不需要坐牢了。”

    小丫头身边跟着一条黄犬,黄犬口中叼着一个竹篮,里面是四锭元宝。

    沈炼摸摸上官雪儿的脑袋,就像以前教训师妹那样,给了她一脑崩儿。

    “小小年纪不知天高地厚,这点钱只能买两坛酒,最便宜的两坛酒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我想都买下来呢?”

    “大概需要黄金五万两。”

    沈炼看向柳余恨三人:“如果你们掏不出这么多钱,最好还是从哪里进来就从哪里出去,否则我只能请你们去大牢坐坐,那种滋味,很不好受。”

    柳余恨冷冷的说道:“刑部大牢会死人么?我一直都非常想去死!”

    沈炼非常认真的说道:“虽然我很不想承认,但进入刑部大牢,想要全须全尾的出来,基本上绝不可能。”

    左诗补充道:“进去的时候,或许算是人,出来的时候,肯定是鬼,那地方就是地狱,谁去了都会变鬼。”

    柳余恨厉声道:“很好,我想看看刑部大牢,能不能把我变成鬼!”

    话音未落,铁钩刺向沈炼咽喉。

    沈炼左手轻轻一抓,间不容发抓住柳余恨的手腕,随即显露出笑意。

    “嘎巴!”

    只听得一声脆香,柳余恨的手臂被沈炼硬生生扭断,剧烈的疼痛让他瞬间失去力量,哀嚎着倒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“何必呢?”

    “好好做人不好么?”

    “你这是何苦来哉!”

    感谢书友万恶的罪魁藏镜人的打赏

    (本章完)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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