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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8章 皇帝密令,张翠山的传承

    “你不怕被军法处置么?”

    楚留香很是感动的看着沈炼。

    沈炼的任务是保护沈在宽,私自离开属于违反军法,该当斩首示众。

    沈炼耸了耸肩:“我请了假,我堂弟批了假,虽然我离开了,但我堂哥还在使团,没人能够刺杀我堂弟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算不算是徇私?”

    “不算,因为我堂弟给了我另一份任务,就是找寻龟兹国国王,龟兹国内部发生叛乱,国王不敢回王宫。”

    这确实是沈在宽给的任务,甚至写了份正式公函,方便沈炼做出行动。

    如果能够找寻到龟兹国王,并把老国王重新扶持上皇位,沈在宽就能够以此为跳板,展开在西域的工作。

    他的担子比李寻欢更加沉重。

    他需要更多的帮手,更好的跳板。

    沈炼外出找寻龟兹国王,他们则是去往肃州,使团中的武林高手,也会各自化妆离开,充分发挥人数优势。

    使团中的高手实在是太多了。

    即便分出去一部分,让这部分人各自执行任务,也能保证自身安全。

    同时,这也是示敌以弱!

    如果暗处的人,觉得使团会因为沈炼的离开而处于虚弱状态,使团内的那些高手,会给他们极大的惊喜。

    说句不是很好听的话,相比于外来武林人士,沈在宽更相信家里人。

    所以他把最重要的任务交给沈炼。

    所以贴身保护他的安全的,是自家堂哥沈浪,以及夫人吕四娘,还有未来嫂嫂风四娘,别的人均有些提防。

    这种事怎么形容呢?

    不能说他的做法是错的。

    甚至可以说,这个做法很正确。

    既有进攻,又有防守。

    既有谨慎,又有冒险。

    从到达沙漠开始,沈在宽便已经开始进行布局,布置非常庞大的局。

    这位金科状元郎,要在这片征战不休的土地上,展露自己的绝世风采。

    沈在宽曾经不懂这些,但是

    ——他可以学!

    ——学霸就是可以为所欲为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既然是去沙漠中寻人,当然要找寻几个熟悉本地气候的可靠朋友。

    比如——姬冰雁!

    雁蝶为双翼,花香满人间!

    雁是姬冰雁。

    蝶是胡铁花,他的武功名为“蝴蝶穿花七十二式”,绰号“花蝴蝶”。

    香自然就是楚留香。

    原本三人是牢不可破的铁三角,只可惜七年之前,就已经各自分离。

    七年过去,楚留香是江湖中大名鼎鼎的盗帅,姬冰雁则是在大沙漠中做起了生意,是沙漠中的超级大土豪。

    塔克拉玛干最大的绿洲,上面总共有两千四百八十家商铺,其中有四成商铺是姬冰雁开的,姬冰雁的生意,涉及到方方面面,什么生意他都做!

    从出生到死亡,期间经历的每一件人生大事,都需要姬冰雁的商铺。

    怀孕的安胎药,助产的接生婆,抓周的小礼物,满月的酒席宴,上学时的笔墨纸砚,学手艺时束脩寿礼,成亲之时大红嫁衣,死亡之时棺材灵堂。

    每一样生意,姬冰雁都做。

    在这片危机重重,血与沙混合在一起的死亡绝地,能够创出这等家业,姬冰雁的武功智计,都是顶尖之属。

    姬冰雁擅长的武器是判官笔。

    江湖中用判官笔的不算少,但能称得上是高手的,不超过一掌之数。

    向前推一百年,在判官笔上颇有造诣的正道高手,或许只有张翠山!

    张翠山绰号“铁画银钩”。

    银钩指的是烂银虎头钩,这门武功流传至上官天野手中,上官天野传给弟子林仙韵,是其门下最强的弟子。

    铁画指的是镔铁判官笔,这门武功实际上威力更强,更为渊深玄奥。

    为何判官笔更强?

    因为当初为了争夺屠龙刀,俞岱岩被人捏断手脚,张三丰颇为恼怒,怀着怒意书写字帖,创出一门高深笔法。

    张翠山学成这套笔法之后,在冰火岛隐居十年,闲来无事,刻苦练武,对判官笔的应用,比虎头钩更强一些。

    六年前,张无忌偶遇姬冰雁,见姬冰雁沉稳果断,义气深重,聪明机智,用的刚好是判官笔,思虑父亲的笔法没有传人,便把笔法传授给姬冰雁。

    这门笔法是张三丰草创,张无忌修改完善,威力比火云掌更胜三筹。

    姬冰雁凭此笔法迎战各路豪雄,经历无数腥风血雨,硬生生开创出属于自己的基业,武功自然也是一日千里。

    判官笔是非常凶煞的武器。

    从形制来看,相当于枪头,既能够点人穴道,也能直接刺入脏腑。

    有句话叫做“刺死砍伤”,说的是两军交战的时候,被人砍一刀,或许只是皮肉伤,被人捅一枪,很可能会被人捅破脏腑,然后去阴曹地府报道。

    判官笔类似于枪头,是长枪杀伤力最强的部分,也是最凶煞的部分。

    从名称来说,判官二字,本来就有掌控生死的意味,带有黄泉死气。

    判官拿起笔,在生死簿上面轻轻的一划,顿时寿命到头,魂归地府。

    一个从名字到形制,都充满了凶煞的武器,当然要在战斗中历练,至于其中的雅致,实际上是收拢杀气。

    很多高手都有类似的手段。

    比如西门吹雪杀完人之后,会用做糕点的方式散去杀气,久而久之,西门吹雪很擅长做糕点,尤其是米糕。

    又比如燕十三杀完人之后,习惯去秦楼楚馆花天酒地,以此散去杀气。

    使用判官笔的高手,自然是通过书法散去杀气,所以,想要探查判官笔高手的武功,分析他们的字帖即可。

    也有一些目不识丁的,只是师父传授判官笔,他们就去学,这种人大多没什么成就,倒也不必太过在意。

    不识字却能学成高深武功,这种天才非常少,并且需要极大机缘悟性。

    比如狗哥!

    没有狗哥的悟性和运气,却想要学成高深武功,最好还是学点知识。

    唯有知识不会辜负人!

    沈炼、唐竹权、楚留香、胡铁花四人去找姬冰雁。

    楚留香有见到老友的兴奋。

    胡铁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。

    唐竹权想去蹭点美酒佳酿。

    沈炼脑子里胡思乱想,一会儿想到姬冰雁的兵刃,一会儿想到找寻龟兹国王的任务,一会儿想到老朱的密令。

    那是在出发前收到的密令。

    ……回忆分割线……

    沈炼正准备去听琴,忽然被人请到了酒楼暖阁,一个太监等候多时。

    太监约莫三十来岁,面色很白,双唇殷红如血,身上气机颇为沉稳,还有种阳刚霸道,练的竟然是童子功。

    “敢问公公如何称呼?”

    “咱家姓曹,名正淳!”

    沈炼心中一惊,心说曹正淳怎么会这么年轻,转念一想又觉得正常。

    朱无视现在还是小年轻,心心念念去天山挖宝,找绝世秘籍,曹正淳的年岁当然不会很大,差不多是三十。

    “原来是曹公公,不知公公找我有何要事?不会是东厂的吩咐吧?”

    虽然有靳一川这个结义兄弟,但沈炼和东厂的关系并不好,因为沈炼的师父韦青青青,与东厂督主米苍穹的师父张天艾,既是同门,也是仇敌。

    过去的事情不必细说,反正等到沈炼武功大成,必然与米苍穹有一战。

    师门仇怨,必须解决!

    曹正淳笑道:“当然不是,咱家是代表陛下来传旨,这是陛下给沈捕头的密旨,沈捕头自己观看即可。”

    曹正淳递给沈炼一块令牌,还有一卷黄底龙纹的绢帛,显然是圣旨。

    既然是密旨,自然不能声张,倒也不必摆香案迎接,直接观看即可。

    沈炼收起圣旨,不着痕迹的递过去一张银票,太监传旨,肯定是需要有些跑腿费的,也可以说是情报费。

    曹正淳袖里乾坤,收起银票,小声对沈炼说道:“咱家偶然听到,似乎是寻宝的事,与别的事情无关。”

    “多谢曹公公。”

    “这都是咱家应该做的。”

    曹正淳快速离开。

    沈炼掏出圣旨,看着上面的命令,不由得露出苦笑,心说老朱是真的很信任我啊,你是不是有些高估我了?

    今年过年,是不是给我封个爵位?

    怎么着也该封个子爵吧?

    ……回忆结束……

    沈炼胡思乱想结束的时候,众人已经到了绿洲,姬冰雁的家就在这里。

    姬冰雁是绿洲最大的富商,宅院当然要比别人豪阔,只不过,不同地方展示豪阔的方式不同,既然是在沙漠,展示豪阔最佳的方式就是——凉爽!

    不是水!

    水是沙漠中最为宝贵的资源,是生命的源泉,没有人会随意浪费水。

    若想表现出豪阔,最好是利用特殊的手段,让自家宅院变得清凉。

    如果能有清凉的过堂风,以及婉约的花香,那实在是雅致到了极限。

    姬冰雁的家就是如此。

    没有金碧辉煌的暴发户风格,看起来只是普通的宅院,但却远比别人的院子清凉,甚至种植了很多花卉。

    胡铁花叹了口气:“这才是富贵人家应有的气象,那些佣人们心里就算瞧不起咱们,面上还是彬彬有礼。

    死公鸡好像天生就该有钱的,一点也不像暴发户,真是让人惊奇。”

    唐竹权道:“他姓姬,会不会是姬家的人?那可是流传数千年的家族,即便只是旁支,也足够让人仰望。”

    胡铁花立刻回怼:“如果姓姬就是姬家的人,姓唐的莫非是唐朝皇室?姓张的难道都是玉皇大帝血脉?”

    唐竹权冷哼道:“姬并不是人数众多的大姓,我这般猜测并无不妥。

    另外,唐朝皇帝姓李,据说他们的祖宗是太上老君,我们唐氏的祖先,其中一种说法,就是发源于姬家。”

    姓姬的人并不是很多。

    因为姓姬的人在传承过程中,姓氏发生了改变,变为许多别的姓氏。

    姬家如此。

    姜家也是如此。

    这些古老的氏族,如果把全部的源流都给算上,那实在是无法估量。

    唐竹权是唐家的人,对于氏族略有些了解,他本不喜谈论家族,但为了回怼胡铁花,自然是什么都能说。

    过不多时,姬冰雁到来。

    能把生意做的这么大,情报方面自然是极为厉害,他方才并不是故意摆大财主的架子,而是去查探情报。

    沈炼明面上的那些情报,唐竹权这些年做过的事,全部都记录在册。

    原本姬冰雁想装瘸子逗弄楚留香和胡铁花,但既然沈炼在此,自是没必要做出伪装,大大方方的走出来。

    “两位,好久不见。”

    “见过沈捕头!”

    “见过唐酒神!”

    姬冰雁的声音很清冷,他也不愿意多说废话,开门见山,直抒胸臆。

    唐竹权道:“这个称呼好,我非常喜欢这个称呼,从今天开始,你就是我的好朋友,你的事就是我的事!”

    “我的酒呢?”

    “你的酒就是我的酒!”

    唐竹权自来熟的坐在椅子上,拿出一坛陈年佳酿,一口喝了个精光。

    看着众人略有震惊的表情,唐竹权露出胜利的笑容:“这个世界上最好玩的事情,就是当着酒鬼的面,把他的美酒全部喝光,一滴都不给他留!”

    胡铁花道:“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唐竹权指着桌子说道:“这上边摆的酒是咱们的最爱,你的绵竹大曲,楚香帅的葡萄酒,沈捕头的桃花酿,我的竹叶青,我刚才喝的是你的酒!”

    说着,唐竹权拿起属于自己的那坛竹叶青,在胡铁花捶胸顿足的表情中,喝了个精光,打了个满意的酒嗝。

    “好酒,真是好酒!”

    唐竹权得意洋洋的看着胡铁花。

    胡铁花好似斗败了的公鸡,垂头丧气的看向姬冰雁,表情非常的委屈,很像是被人把糖果抢走的小孩子。

    姬冰雁展颜一笑,让人给胡铁花又上了两坛酒,随即坐下来商谈事情。

    这些全都是故意的。

    以胡铁花对酒水的敏感,怎么会输给唐竹权,还输的这般凄惨?

    他就是对姬冰雁有些愧疚,故意和唐竹权演了一场戏,只不过两人的演技实在太差,连丫鬟都瞒不过。

    七年过去,当年的事情,姬冰雁已经放下,他甚至有了新的红颜知己。

    而且还是两个。

    一个叫伴冰,一个叫迎雁。

    姬冰雁非常喜欢她们,出门时甚至会带着伴冰的绣鞋,迎雁的肚兜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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