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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2章 阁下,请给我一个面子

    沈炼、靳冰云、李寻欢、钟元。

    四人离开长安去往西域。

    李寻欢不太喜欢杀戮氛围,虽然送到菜市口的全都有取死之道,但血腥气实在是太重,他还是不能适应。

    钟元显然接到朱标的秘旨,给他安排了特殊任务,面上满是笑意。

    沈炼决定去西域好好玩玩,先去铸剑城帮二师兄完成任务,随后去四方城找寻边疆老人,还要试试半天月的金佛不坏身,去沙漠之甍秘境探险。

    靳冰云的目标最简单,那就是沈炼去哪儿她就去哪儿,最初始她是为了任务接近沈炼,现在却有些迷茫。

    靳冰云不知道原因,只知道跟在沈炼身边很舒服、很安心、很惬意。

    她希望长长久久的维持下去。

    她希望庞斑永远不要到来。

    这当然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作为庞斑的“魔媒”,当两人的距离足够近,庞斑能感觉她的心绪。

    越是靠近西域,越容易被感知。

    靳冰云对此感觉非常忧虑,但无论她如何忧虑,沈炼总是有办法,让她暂时放下烦恼,甚至能涌现出战意。

    不!

    这绝对不是战意。

    准确的说,这应该是——勇气!

    勇气是靳冰云最缺少的东西。

    靳冰云小小年纪,就敢去魔师宫直面魔师庞斑,难道她不够勇敢么?

    她当然是勇敢的。

    这份勇敢不是来自心性意志,而是来自于对生命的淡漠,就算庞斑一拳把她轰成齑粉,靳冰云也毫不在乎。

    与沈炼精神共鸣后,她涌现出的才是勇气,能直面一切困难的勇气。

    无论眼前是什么人、什么事,都能勇敢的面对,都能微笑着迎接,就算明天会寿终正寝,至少先欢乐一天。

    爱咋咋地吧!

    难道天还能塌下来不成?

    天塌下来个儿高的顶着。

    沈炼的身高是四人中最高的,所以先让沈炼撑着,撑不住她再帮忙。

    李寻欢对心绪极为敏感,虽然与靳冰云没什么共鸣,却能感觉到靳冰云的思绪不断变化,一会如白云般缥缈,一会热血沸腾,甚至想要与人拼命。

    李寻欢看过慈航静斋的资料,心说慈航静斋传人,不是清冷如仙么?

    秦梦瑶就是九天玄女般的仙子。

    靳冰云怎么成了这副模样?

    李寻欢用脚后跟想,也能猜到这事儿与沈炼有关,用眼神传递话语:“我觉得你该和我说说最近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沈炼点头表示晚上再说。

    最近发生的事儿着实不少,沈炼决定与李寻欢这种聪明人做做复盘。

    唯有到达宿州卫,从常茂那里得到五百护卫队,才能算是大明使团,因此四人暂时轻装上路,找客栈休息。

    接连数日,全都无事。

    甚至没遇到“浮浪子弟调戏静斋仙子惨遭痛殴”的戏码,除了大黄狗偶尔叫唤几声,别的时候安静极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小二,三坛酒,两只烤羊,再来三四十个馒头,还有一锅米粥。”

    沈炼扔过去一块碎银。

    靳冰云原本是小鸟胃,但最近被沈炼影响的胃口大开,食量增多,每顿能吃一个馒头、一碗粥、三四两肉。

    李寻欢的食量不大不小,属于正常人范畴,酒量和钟元差不多。

    只不过钟元是喝一分酒,体内就会多出一分力气,李寻欢喝多了酒,可能直接昏过去,也可能一刀取人命。

    沈炼和钟元都是大肚汉,而且都是无肉不欢,喝酒吃肉,好不快活。

    这家店的烤羊做的不错,米粥煮的又浓又稠又香,堪比京城的大厨,馒头是正常馒头,只是个头儿比较大。

    沈炼正想说点儿西域传说,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声呼喝:“滚滚滚,看到你这丑陋模样,我就吃不下饭!”

    “小二,把她给我赶出去,惹得大爷不痛快,老子拆了你的酒楼!”

    “唉呀妈呀,怎么这么丑?”

    沈炼好奇的看过去,只见门口站着一个怯生生的丑女,容貌奇丑,手中拿着几枚铜钱,恳求店小二仁慈。

    “我有钱的,伱卖给我馒头,给我一碗粥,我躲在墙角吃就行。”

    丑女苦苦哀求。

    开店的自然不能拒绝客人,但这女子实在是太丑,让人心生厌恶,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,把刀拍在桌子上。

    靳冰云略有些感叹,都说静斋仙子容貌绝伦,但如果有得选,她宁愿选择面容丑陋,平平淡淡的渡过一生。

    “姑娘,过来吃饭吧!”

    靳冰云招呼丑女同桌吃饭。

    这下着实让人感到诧异。

    靳冰云风华绝代,容貌绝伦。

    李寻欢英俊潇洒,温润如玉。

    钟元身躯凛凛,相貌堂堂,胸脯横阔,有万夫难敌之威风,语话轩昂,吐千丈凌云之志气,当真是条好汉。

    沈炼身强体壮,凝重如山,能凭借自身的气机,把所有人都压下去。

    这样一个组合,同桌吃饭的却是个丑陋至极的女子,当真让人惊讶。

    原本有沈炼气机遮掩,隐藏了靳冰云的气机,如今丑女同桌,所有人的目光都看过来,某些人立刻坐不住。

    那个满脸横肉的壮汉,提起自己的九环大刀,大步走到沈炼身边。

    “小子,老子刚才让她滚,难道你没听到吗?你小子是不是聋子?既然是聋子,留着这对耳朵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这位兄台,我最近修身养性,不想与人动手,你现在离开,我可以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,看你的模样,应该不是什么良人,要珍惜这个机会。”

    壮汉勃然大怒:“老子就是大名鼎鼎的惹不起,这条街谁也惹不起我,老子一刀下去,给你留个记号。”

    话音未落,重刀轰出。

    沈炼觉得有些有趣。

    原本想着,有浮浪子弟觊觎靳冰云的绝世风采,自己英雄救美,没想到发生冲突的原因,竟然是个丑奴儿。

    沈炼反手抓住九环大刀,手指轻弹捏成十几块:“去府衙自首,按律应该关押五年,自首可以减免一年。”

    “你……你是什么人?”

    大黄狗怒叫几声,大汉刚刚为了躲避刀片后退,踩到了它的羊骨头。

    这可是它的午餐啊!

    听到狗叫声,大汉陡然一惊。

    高大、强壮、黄犬、黑披风……

    “沈……沈……你是沈……”

    “立刻去自首!”

    “小人这就去,这就滚蛋!”

    壮汉忙不迭的离开,他是本地的泼皮无赖,大错不犯,小错不断,喜欢拿刀吓唬人,类似于没毛大虫牛二。

    关他三四年,让他长个记性。

    丑女略带好奇的看向沈炼,她听过沈炼的名号,也通过大黄狗,认出了沈炼的身份,想要离开,却又不敢。

    沈炼凝重如山的气机,好似一座山压在她的肩膀上,很显然,沈炼看穿了她的易容,甚至猜到了她的身份。

    “丫头,吃点东西。”

    沈炼露出和蔼的笑容。

    “我来给你说说,易容术有哪些注意事项,首先就是不能特别突出。

    不能特别美,也不能特别丑。

    扮丑虽然能让人恶心,让人不会盯着你观察,但终归还是太过显眼。

    另外,有些事情藏不住。

    如果你想伪装身份,最好的办法应该是普通,就好似从大街上,随便拽过来一个人,让人没有任何印象。

    我就遇到过这样的人。

    他为了钻研易容术,在街头摆摊给人画像,画了数千张画像,把这些画像综合起来,总结出平均的容貌。

    那就是他的易容面具。

    我当年为了抓捕他,天南海北跑了两个多月,最终他一个不小心,露出精心保养的双手,暴露出了身份。

    除了易容术之外,你遮掩气机的能力也不怎么样,遮掩气机,不是隐藏自己的功力,而是削弱存在感。”

    沈炼“讲课”的时候,丑女已经吃完一条烤羊腿,她年纪不算大,食量却绝对不算小,显然吃过很多苦。

    “你知道我是谁?”

    “你可能不知道,去年七月,有人拜托我找寻你,我现在能交差了。”

    沈炼示意丑女把易容摘下来。

    “小女子何德何能,能够劳烦大名鼎鼎的虎威侯惦念,也不知道有什么样的富贵王侯,能够请侯爷寻人。”

    “我儿子。”

    “啊?我不认识你儿子!”

    “我干儿子,也是我徒弟,你还记不记得有个傻乎乎的渔家小子,会经常陪你练剑?他的名字叫做陆渐。”

    “陆渐?他还好么?”

    话音未落,她便知道这个问题,简直是愚蠢至极,陆渐是沈炼义子,有享不尽的富贵,怎么可能过得不好?

    “不好,他一直在惦念你,如果心里藏着事情,怎么可能过得好?”

    说话功夫,丑女已经卸下易容。

    她的名字叫做姚晴,是姚家庄的大小姐,陆渐的青梅竹马,当年姚家庄被烈火焚毁,姚晴中了水毒,唯有西城的地母能解,不得已去往西城求医。

    在西城这段时间,姚晴每日都有做不完的粗活重活,遭受冷眼排挤。

    持续三年后,她终于忍不住,盗取秘典逃离,为了防止被西城追捕,姚晴易容成了丑女,恰好遇到了沈炼。

    “我觉得你不想留在西域。”

    “我一刻也不想。”

    “不如去钱塘县,见见陆渐,他这些年经历很多,但本性没有改变,依旧是那个淳朴憨厚的渔家少年。”

    沈炼的话音非常轻松,丝毫不在乎姚晴的过去,也不在乎那些麻烦。

    莫说西城那些护法高手,就算万归藏亲身至此,沈炼也不惧他。

    你有周流六虚,我有金刚不坏。

    就算不用金刚不坏神功硬拼,沈炼可以通过精神共鸣,引动来自靳冰云的通明剑心,以此窥探他的破绽。

    实在不行,这里还有李寻欢。

    谁能逃过李寻欢的飞刀?

    李寻欢想救人的时候,李寻欢处于正义状态的时候,飞刀是无敌的。

    或许有人能让李寻欢无法出刀,但只要飞刀出手,这一战便结束了。

    小李飞刀,例不虚发!

    就连沈炼也不知道,李寻欢的飞刀到了何等境地,只知道最近数月,史艳文多番教导,补全他全部短板。

    飞刀出手,邪魔陨落。

    姚晴虽然恐惧西城高手的追踪,但沈炼偌大名声,再加上这里还有一位静斋仙子,姚晴快速安定下来。

    “侯爷,我有个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问吧。”

    “陆渐为何要找寻我?我再也不是姚家庄大小姐,只是西城叛徒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我反问你,你做大小姐的时候,为何邀请一个傻乎乎的,好似大黄牛的渔家少年练剑呢?

    我刚才说过,陆渐的内心,不会因为身份而改变,永远不会改变。”

    沈炼对门下弟子非常满意。

    上官雪儿是开拓进取的利刃。

    陆渐是守护师父衣钵的掌门。

    开心是深不可测的宗门底牌。

    如果沈炼没有收更多弟子,那么最终能继承衣钵的,肯定是陆渐。

    上官雪儿的心思太跳脱。

    开心天赋太高,不能束缚在沈炼的武道内,应该开辟崭新的天空。

    陆渐最踏实、最憨厚、最稳重,最适合继承沈炼的炼体绝学,就好似继承郭不敬衣钵的,是憨厚的段飞。

    至于沈炼的子嗣,他们练武时,多半是上官雪儿或者陆渐教导,最终能修成什么绝学,全看他们自身意愿。

    姚晴苦笑道:“我身上背负着很多很多麻烦,我能看得出,你想用这些麻烦历练陆渐,他能撑得住么?”

    “我收陆渐为义子时,带领千军万马战船火炮,轰碎一岛的倭寇。”

    沈炼伸手向外面轻轻招手,食中二指夹住一片纸蝴蝶。

    这不是孩童的玩具,而是西城八部中的“风君侯”左飞卿的武器。

    西城八部是梁萧的传承,分部以八卦为名,各继承一脉周流六虚功。

    比如火部,继承周流火劲,擅长用火器出手,姚家因此而被焚毁。

    比如风部,擅长御风术,只要是能御风的武器,全都能用,比如左飞卿喜欢使用纸,纸蝴蝶、纸鞭、纸剑。

    漫天白蝶中,左飞卿踩着油纸伞缓缓从天而落,白发飘飞,英俊如神,就算与李寻欢相比,也是平分秋色。

    “晴丫头,和我回去。”

    左飞卿看向姚晴,目光坚定。

    “抱歉,她不能和你回去。”

    沈炼缓缓起身,把姚晴挡在身后。

    “给她两年时间,两年之后,她会重回西域历练,请给我个面子。”

    感谢书友行者商丘、人中白圣、鹤貘的打赏

    (本章完)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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