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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8章 煞星登门,四方城的劫难

    柳随风不愧是间谍之王。

    到达西域两年时间,很多湮灭于时光中的隐秘,愣是被他查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大哥,此事要追溯到……大约是三十年前,差不多是这个时间。”

    “详细说说。”

    “三十多年前,皇甫忠、上官云、司马逸、欧阳飞鹰,四人结为兄弟,在西域共同打拼,创立四方城基业。

    欧阳飞鹰年岁最长,是大哥,但推举城主的时候,上官云和司马逸全都推举皇甫忠,皇甫忠成为初代城主。

    过了几年,欧阳飞鹰忍不住,联合神月教主半天月,悍然掀起反叛。

    激战过程中,皇甫忠、上官云、司马逸尽数被轰杀,他们的子嗣,却分别活了下来,他们做事真的很粗糙。

    皇甫忠的儿子皇甫仁和,被他的亲信部将带走,暂时不知他的踪迹。

    上官云的女儿上官燕,被西域奇人古木天带走,传授雪花剑法,并把凤血剑传给她,武功比易水寒强两筹。

    司马逸的儿子司马乘风、司马凌风则是被半天月带走,分别传授绝学。

    司马乘风改名为司马长风,传授龙魂刀法并授与龙魂刀,就是如今的神月教护法鬼见愁,他一直以为,半天月是他的养父,他的仇人另有其人。

    司马凌风便是弄月公子,此人比鬼见愁灵透,已经猜到七八分真相。

    大哥是不是想问,半天月为何不把两人灭口?因为一段往事,司马逸的妻子,是半天月年轻时最爱的女人。

    半天月眼睁睁看着青梅竹马的绝色佳人嫁给他人,心中充满愤怒,侥幸拜入古木天门下,暗中盗走龙魂刀。

    此后他无意间得到金佛不坏身,创立神月教,与欧阳飞鹰狼狈为奸。

    留着司马兄弟不是好心,而是想以此报复司马逸,我私人觉得,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,便是他没有子嗣。

    金佛不坏身最大的破绽,便是此法是童子功,无论练到何等境界,哪怕练到登峰造极,也不能泄去元阳气。

    还有一件事,据说他们手中掌握着一尊玉玺,据说是李唐时期的印玺。

    大哥姓李,如果能拿到玉玺,再加上太宗皇帝的紫金龙玄剑……

    振臂一呼,必然云集响应!”

    柳随风少见的长篇大论。

    他不是喜欢说废话的人。

    李沉舟不是喜欢听废话的人。

    只不过四方城的往事,如果不解释的详细一些,总觉得有些别扭。

    李沉舟大笑道:“金佛不坏身?什么狗屁金佛不坏身,在我眼中,半天月就是个拳靶,最多能接我十拳!”

    自从修成天怒心法,李沉舟的功力突飞猛进,拳劲变得越来越强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也更加的嗜血。

    天怒剑需要用鲜血供养,能够吸收高手的鲜血,增加兵主的力量,相当于杀敌的同时,掠夺敌人精元气血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足够多的血液,如果对手的武功不够强,如果自身心胸气度,承载不住天怒剑的绝伦霸气,这把绝世魔剑会立刻反噬,畅饮兵主的鲜血。

    原剧情中,武功大成的魏忠贤,金刚不坏、力大无穷、所向披靡,单人独剑杀穿皇宫,无人能阻挡其半招。

    主角修成“悲天悯人”,剑法能够造成时间静止,武功出神入化,仍旧被魏忠贤轻松击败,倒地吐血,魏忠贤甚至硬扛天雷,天打雷劈毫发无损。

    如此厉害的绝世凶魔,却挡不住天怒剑的反噬,被一剑斩成两半。

    这就是修行魔功的代价。

    魏忠贤需要付出代价。

    李沉舟当然也不能例外。

    能不能只修行天怒心法,把天怒剑扔的远远的,直接扔到熔岩池中?

    当然不能!

    心法和宝剑相辅相成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天怒剑,会导致魔气入脑损伤神经,成为力大无穷的白痴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天怒心法,兵主会时刻遭受天怒剑自带的煞气的侵蚀,短时间或许能够抵抗,长时间绝无可能。

    至少李沉舟没有这个能力!

    “沈炼抢了我的风头,老子当然要抢回来,半天月,欧阳飞鹰,就用他们两个的性命,宣示我的威严!”

    李沉舟霸气的挥舞天怒剑。

    柳随风没有劝阻李沉舟,因为权力帮需要一场征战,以此树立威严。

    前番虽然攻破山城,也曾靠着阴谋诡计占据大片地盘,但却没有打过任何一次硬仗,时间长了,必生祸患。

    在西域这种地方,如果不能展示出强攻猛打的力量,那就不要指望能长久占据某处地盘,尤其是丰茂绿洲。

    地盘是打出来的!

    江湖黑道如此!

    西域武林当然也是如此!

    就连王朝争霸,也必须付出鲜血。

    这一战,必须要打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四方城。

    沈炼和靳冰云公开露面,在欧阳飞鹰惊骇的目光中,进入了四方城。

    如果世上有一个人,是欧阳飞鹰最不欢迎的客人,那个人就是沈炼。

    不是担心所谓的煞星名声,而是庞斑随时可能杀过来,如果沈炼和庞斑在四方城激战,大半城池会被轰塌。

    欧阳飞鹰气的咬牙切齿,怎奈武功权势远不如沈炼,根本无法赶人!

    既然无法赶人,只能吩咐下属,认真招待沈炼,希望这位爷收敛点,千万不要生事,也希望庞斑能晚点来。

    你们还是去铸剑城开战吧!

    反正铸剑城毁了大半!

    要不然你们去找李沉舟,这家伙号称君临天下,难道你们不想揍他?

    实在不行,你们去找官御天!

    魔剑遗族,先天罡气,传承五百年的隐世家族,难道你们不感兴趣?

    欧阳飞鹰急的在书房转磨,如果给他挂上石磨,已经磨出三大盆豆浆,丫鬟仆役战战兢兢,不敢靠近书房。

    “滚进来,说,还有什么事?”

    “城主……根……根据线报,权力帮正在集结大军,目标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目标是什么?”

    欧阳飞鹰瞪着眼睛,心说我手下怎么都是废物,一个得力的也没有!

    “目标正是咱们四方城!”

    仆役心说死就死吧,今天你为了泄愤拍死我,明天李沉舟会轰杀你。

    “咱们四方城?咱们?什么叫做咱们四方城?这是你的四方城吗?这是朕的四方城,你敢对朕说咱们?”

    欧阳飞鹰借机生事,竖掌成刀,斩在仆役脖颈,击碎了他的颈骨。

    “把尸体拖出去喂狗!”

    欧阳飞鹰长长的呼了口气,觉得心中的郁闷缓解很多,身形一闪,去神月教找半天月,商议权力帮之事。

    以武道境界而言,欧阳飞鹰和半天月差不多,甚至还稍胜半筹。

    怎奈半天月精通金佛不坏身,防御实在是太强,欧阳飞鹰不会一击必杀的破甲强招,破不了半天月的防。

    同样的,欧阳飞鹰身法灵敏,半天月抓不到他的踪影,两人开战,就是一个疯狂闪避,一个以伤换伤,就算激战三千招,最多就是衣服有些脏。

    一个打不动,一个打不着。

    两人当初原本想要互相捅刀,动手之后才发现,谁也奈何不了对方,只能各退一步,各占四方城半壁江山。

    欧阳飞鹰是明面上的城主,占据全部白道生意,半天月是黑暗王者,占据所有黑道买卖,看似互相敌对,实际上抱团取暖,共同应对外界强敌。

    除非有一天,半天月找到克制欧阳飞鹰身法的秘术,或者欧阳飞鹰能轰破半天月的防御,否则只能合作。

    正是因为这个原因,两只老狐狸相处的非常融洽,少了很多龃龉。

    欧阳飞鹰去找半天月的时候,沈炼正在给靳冰云分析四方城的情况。

    靳冰云好似慵懒的猫儿,依偎在沈炼怀中,脱了鞋袜,纤美无瑕的玉足从裙角露出来,俏皮的翘起脚尖。

    沈炼如何能忍受这等诱惑?

    右手向下轻轻一环,把靳冰云的玉足握在手中,细细的把玩。

    “冰云现在才明白,最好的谎言就是九真一假,天命教出售的情报,除了金刚不坏神功,别的都是真的。”

    “其实,最好的谎言,应该是全部真话但稍有隐瞒,这样才是……”

    沈炼话未说完,靳冰云左手伸到沈炼的后腰,纤纤玉指提起软肉:“夫君在天命教的情人是哪位妖女?”

    沈炼:(⊙_⊙)?

    靳冰云得意的说道:“夫君刚才已经承认了,除了金刚不坏神功,别的情报都是真的,这些情报中,记录夫君曾经沉迷在天命妖女的石榴裙下。”

    沈炼:这就是女人的天赋吗?

    这个天赋实在是太可怕了!

    “这事以后再说,我先和你说说四方城的事,以及最珍贵的宝物。”

    沈炼略显生硬的换了话题,靳冰云没有继续纠缠,示意沈炼讲故事。

    “四方城最珍贵的宝物,莫过于神月教的总舵,据说总舵有条密道,能从此地进入沙漠之甍,那是沙漠中最珍贵的秘境之一,价值远超四方城。”

    “沙漠之甍?我记得市面流行的瓜果蔬菜、五谷杂粮,大部分是唐朝时期某位先贤,从沙漠之甍带出来的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这里还有诸多矿石,铸造龙魂刀、凤血剑的七彩水晶母,便产自沙漠之甍,这是一处大宝藏。”

    靳冰云听过沙漠之甍的传说。

    在慈航静斋的记载中,沙漠之甍恍若瑶池仙宫,拥有无数奇珍异兽,更有数不清的珍宝,乃是无上的宝地。

    如果神月教掌握了进入沙漠之甍的秘密通道,怎会在乎区区四方城?

    就算是以四方城作为掩饰,悄咪咪的闷声发大财,也应该更加兴盛。

    至少比至尊盟强吧?

    靳冰云说出心中疑惑,沈炼对此也有些不理解,只能过段时间,亲自去神月教总舵探查,看看有没有密道。

    “接下来比较珍贵的,则是四方城的几个晚辈,与西域奇人边疆老人和古木天有关,能联系到两位前辈。”

    “夫君想找前辈打架?”

    “不是,我想找边疆老人求医,当初他从灵鹫宫取走换眼之术,不知这么多年过去,有没有领悟到精要。”

    “眼睛真的能替换么?”

    “当然可以。”沈炼对此有着十足的信心,“医术是传承的学科,只要一代代的传承,早晚能研究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夫君,我想在城里逛逛。”

    “巧得很,我也想去逛逛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欧阳飞鹰虽然强凶霸道,治理能力还算不错,靠着丝绸之路,四方城赚的盆满钵满,百姓生活颇为富足。

    要想富,先修路。

    丝绸之路就是无穷无尽的宝藏。

    不需要特别高的能力,只要堵着门收过路费,再开几家销金窟,就能赚到金山银海,财富如潮水般涌来。

    如果没能占据这等宝地,也不是货物中转站,发展难度提升数十倍。

    西域比较富庶的城池,或多或少与丝绸之路有关,否则哪怕挖到金矿,家里有一座金山,也会坐吃山空。

    既然处在丝绸之路的节点,四方城自然是招待四方贵客,城内各色商品琳琅满目,靳冰云看得眼花缭乱。

    慈航静斋走苦修之路,庞斑不可能陪她逛街,做了这么多年宅女,每日读书练武,何曾体会过逛街的美妙?

    有沈炼在,无需为银钱发愁。

    逛了一刻钟,沈炼身上便挂满大大小小的包裹,沈炼无奈,临时买了一根扁担,如同货郎般挑着担子前行。

    “夫君,有卖货郎的故事么?”

    “有卖油郎的,你要听么?”

    “卖货郎整日沿街叫卖,嗓子肯定非常好,有没有专门的歌曲?”

    “我在北地听过。”

    “夫君,这个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这个叫做铜胎掐丝珐琅,又称为嵌珐琅,在铜质的胎型上,用柔软的扁铜丝掐成各种花纹,然后把珐琅质的色釉填充在花纹内,烧制成器物。”

    沈炼补充一句:“嵌珐琅在四皇子的封地很常见,陛下六十大寿,四皇子以此作为寿礼,陛下龙颜大悦,提笔写下景泰二字,因此也叫景泰蓝。”

    “夫君竟然懂这些?”

    “因为沈家也做这个生意。”

    “沈家什么生意不做?”

    “赔钱的生意!”

    逛了约莫一个时辰,眼见沈炼的担子越来越大,简直像是行为艺术,靳冰云停下购物的脚步,去饭馆吃饭。

    “这家店的羊肉做的很不错,最好的是羊肉汤和羊排,开胃小菜……最好的小菜是萝卜干,还有酸黄瓜。”

    沈炼轻轻一嗅,嗅到了招牌菜。

    招呼小二,点了二十斤羊排,一盆羊汤三盘小菜,再来五个烤馕。

    “冰云,羊肉是最好的肉,多吃点对身体有好处,肉类的滋补,最好的是牛羊肉,其次则是鱼肉……”

    沈炼给靳冰云夹了块羊排。

    直面庞斑后,靳冰云心中的阴霾彻底消散,胃口大开,夹起羊排,小口小口的吃了下去,然后又夹了一块。

    两人吃得开心,外面走来两个人。

    准确的说,是走进来一个人,另一个人坐在轮椅上,被人搬了进来。(本章完)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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